中共古田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12月1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3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3月31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芳照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先清、黄孝英、林凯为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5月8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强化担当,认真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17项问题,局党组召开6次整改专题会议逐项认真研究讨论,剖析根源,制定了《中共古田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17项问题细化分解,并逐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对问题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整改过程中,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中共古田县人社局党组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健全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落实上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局副科以上领导挂钩乡镇(街道)责任制,负责指导督查挂钩乡镇(街道)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2019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劳保所所长参加的全县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推进会。分管副县长在会上做了专门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要在2019年12月底完成参保扩面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督查问效。2019年11月28日,我局就此项工作向县委书记作专题汇报,县委主要领导作了2次重要批示,要求城居保中心每天向县委督查室汇报当天各乡镇(街道)完成参保扩面进度,县委督查室每周对完成滞后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督促,并对每周进度倒数3名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进行电话约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已于2019年12月11日提前完成2019年市里下达的任务数。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县参保扩面任务完成率达108.3%。
(2)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没能有效打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指导。由局分管领导组织人员逐村进行督查指导,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全县100个村级信息化平台账户已全部开通使用并开展了业务,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建立督查考核长效机制。对全县村级信息化平台人员进行整合,每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负责1-2个村的人社业务工作,解决村级信息化平台无人办事难题。将村级信息化平台业务开展情况列入基层平台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村级信息化平台使用效率。
2.关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稳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的通知》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8月3日,经局党组研究,调整增加了横坑村等平台建设点,2018年3月,县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协同大桥镇分管领导到横坑村现场进行平台建设情况核验,符合建设要求。补贴资金经我局专项资金小组讨论同意后报局党组研究后发放。二是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的复函》和《关于稳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把好准入关口,有计划开展建设,2020年6月4日县人社局将2015年以来未报市局备案的38个平台建设点向市局作了备案。
3.关于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古田县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二是巡察“回头看”反馈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认真疏理确定议题,党组上会议题由分管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整理形成目录,最后交党组书记审阅确认党组会议上会议题。三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议定”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会中待分管领导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其他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后,党组书记在最后做表态发言,综合归纳集中党组成员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4日党组班子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定期分析制度,4月24日党组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听取下属各中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确保局党组对本系统存在问题掌握分析到位。
5.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还存在缺位的问题。
(1)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古田县人社局党组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二是2020年3月24日班子成员到下属各中心开展监督检查,排查廉政风险。三是班子成员督促下属各中心从2020年4月份开始每月开展财务自查工作,下属各中心已开展2020年4月份、5月份财务自查工作。
(2)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9日党组重新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补充通知》(古廉责办〔2016〕4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中关于廉政谈话的要求及要点,落实廉政提醒谈话机制。二是规范廉政提醒谈话,4月以来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谈话人均针对被谈话人具体情况提出具体提醒、批评意见,确保廉政谈话实效性。
6.关于公务开支报销手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5月29日重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古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开支报销手续。二是修订完善了《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在人社系统范围内认真开展财务账务自查自纠,对公务开支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安排专人对2017年1月以来财务凭证进行核查,补全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四是因公务开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黄艳莉、财务和基金监督股负责人熊黄华、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郑建雯、财务江能胜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7.关于公用经费外借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于6月22日组织县机关社保管理中心财务、办公室等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经费支出手续。二是5月25日县文旅局、县闽剧艺术中心、县机关社保管理中心三方协商会后,县文旅局已就县闽剧艺术中心历史遗留、资金困难等问题向县政府汇报,县长批示由宣传部专题调研。根据宣传部调研时提出的解决措施要求,县文旅局已梳理形成解决方案汇报材料,待宣传部审核后报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争取12月底前一并解决县闽剧艺术中心欠款问题。
8.关于违规出租出借房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社保中心办公楼、宿舍楼出租出借问题。经自查梳理,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原为县人社局下属机构,2013年6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实施管办分离。为解决因管办分离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16年1月8日人社局班子办公会经研究决定,收回出租给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用于办公的劳动大楼一层1号店面。1号店面收回后进行公开招标招租,增加了店面租金收入,租金由原租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每年2万元增加到每年10万元左右,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将已闲置的社保中心办公楼出租给劳务派遣公司,租金参照当时社保中心办公大楼一层店面价格按每平米计算收取(约80平方米,年租金6000元),合同期三年。二是因古田县社保中心宿舍楼和办公楼产权隶属宁德市社保中心所有,2019年2月27日,经宁德市社保中心批复同意,与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将社保办公楼(城东街道614中南路15号)作为古田县人力资源服务点办公场所,协助社保中心开展企业退休人员人脸识别认证、上门认证等工作,修缮费由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县社保中心与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合作协议书》,合同2年,有效期从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三是2019年12月25日,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收回出借给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的二楼宿舍,交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处置。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排查局属房产出租出借情况,明晰产权,属于局机关产权的房屋(办公楼、店面)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出租,同时督促下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六是因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对原兼任社保中心负责人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先清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9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人社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各单位权属,明确固定资产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实施清单式管理。二是安排财务人员对153326元未做固定资产账务核算的财物进行梳理,并作为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入账。三是根据2018《古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家具采购项目验收登记表》对仲裁院、综合服务大厅及各中心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登记造册;对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办公室、公共区域)的固定资产进行领用登记造册;补充完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机关保中心、城居保中心办公家具领用手续,详列领用清单,由各中心主任核实签字领取。
10.关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拨款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责成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补齐拨款申请手续材料,已于4月7日收到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提交的2016年1月至2020年3月每月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银行发放工资清单。五险缴费明细没有要求提供。二是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和申请拨款手续材料,形成清单式拨付模式,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三是已于5月26日收回预拨给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公益性岗位大学生绩效工资款因提前离职而滞留的200元资金。
11.关于“春风行动”招聘会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项目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县就业中心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承办活动过程中未按照县人社局《关于举办2017年古田县“春风行动”招聘会暨第二届青年创业创新成果展的通知》(古人社[2017]10号)第四点“组织实施:由古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承办单位协助,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与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对就业中心主任肖祖仕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县就业中心于2018年2月9日已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的“关于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春风行动”招聘会第三方承办机构”页面下载存档。三是2019年1月22日古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2019年“春风行动”招聘会进行了询价,收到霞浦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宁德市众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市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报价。1月25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照3家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招聘会采购招聘活动组织服务招标控制价,议定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全程负责做好招投标程序工作,并将2月2日确定为商家向代理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经费支出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春风行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梳理。2018年古田县“春风行动”招聘会暨第三届青年创业创新成果展专项活动(以下简称招聘会),经县人社局党组会议议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经公开招标程序由宁德市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中标承办,项目预算184700元,前期承办事项已在网站、LED、公开栏公示。根据党组会议纪要,县就业中心与宁德市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古田县“春风行动”招聘会暨第三届青年创业创新成果展承揽实施协议书》。招聘会结束后,宁德市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委托第三方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确认书”,向县就业中心申请专项活动经费195065元。县就业中心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情况时发现工程竣工结算超出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预算项目有部分调整,其中部分项目超出预算或未列入预算总额为57512.9元,部分项目减少预算47147.42元,总体超出预算10365.48元。由于超出的项目与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承办方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未提前申请报批,县就业中心现场未进行核实,没有经办人员签字确认,造成无法报账。经多次协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对经第三方结算审核的超出的项目与未纳入预算的项目经费57512.9元按70%支付40259.03元。本次招聘会项目预算184700元,决算177811.13元,决算比预算降幅3.73%,且有经第三方项目结算审核,因此2018年11月29日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拨付。鉴于县就业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未对超出的项目与未纳入预算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导致后期审核增设项目费用无依据,造成项目经费支出不合理问题,对县就业中心主任肖祖仕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2017年项目外预算22280元,项目外决算实为31238元,项目外决算超项目外预算为40.2%,主要原因是县外参会企业客户增加和为保现场安全而增加了一倍监控设备。本次招聘会总的项目预算181800元,实际决算202343元,超出预算为11.3%。
(3)履职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问效。因超出的项目与未纳入预算的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做好现场核实确认等履职监管不到位、造成项目资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对原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孝英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使招聘会购买服务程序更加规范。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2018年直属支部书记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0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下属支部书记重新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制度“规范+”量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委组〔2017〕34号),增强支部书记上党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2019年人社局直属支部书记江明栋已按要求上党课。三是因2018年未上党课问题,对直属支部书记江明栋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2018-2019年机关支部和直属支部未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直属支部、机关支部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5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古田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层党组织“四个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根据每月党建工作重点,机关支部和直属支部分别制定了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20年以来,机关支部、直属支部分别开展了党建促脱贫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党员捐款显初心”等主题党日活动共12场次。
(3)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均未提及个人重大事项及变化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9日党组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我局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均已提及个人重大事项及变化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变化情况。
(4)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0日直属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后将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履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二是因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对直属支部书记江明栋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1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和直属支部于2020年5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对党员日常管理意识。二是按照党组织关系迁移程序,于4月23日将劳务派遣公司彭新干同志党组织关系迁转到中共古田县委城东街道文安社区党总支大学生创业支部委员会。三是直属支部、机关支部分别于4月20日、5月29日组织学习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有关规定》,5月19日组织机关支部和直属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古田县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会,会后在支部微信工作群传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缴纳党费意识。四是机关支部和直属支部党员从2020年4月份开始,就严格按照要求,每月16日(逢周末、节假日顺延)足额缴纳党费并及时登记。
14.关于股级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7名长达10年以上未交流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对部分内设股室进行调整,已将原来社会保险股调整为养老保险股,将原县退休办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养老保险股,并按程序重新研究任命养老保险股负责人。二是严格按规范选拔任用股级干部。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各中心上报核定股级职数事项,并于4月27日向县委编委会申请重新核定各中心股级干部职数,待职数核定完成后将严格规范股级干部任用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干部优先选拔任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结合“三定”方案,从4月13日开始,按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考察了一批年轻干部,已完成动议、民主推荐、党组研究、考察(测评)等程序,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
(2)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有缺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年4月17日组织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确保选人用人透明、公开。二是结合此次巡察整改,我局党组按规范程序启动干部任免工作,巡察“回头看”整改以来,共完成7名同志的推荐提任考察工作;6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提任、平级交流和免职的干部进行研究,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
15.关于公益性岗位招录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1)招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属编外人员。经梳理核对,2019年我局在编人员93人,劳务派遣人员12名,返聘1名,编外人员未超过《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20%的总量控制线。二是关于存在人员先上岗后上会研究情形的问题,经自查梳理,因社保中心前台劳务派遣人员2019年3月份辞职,社保中心为保证窗口工作正常运行,于3月26日召开中心会议,同意招收詹圣为劳务派遣人员并报局党组研究,在党组研究同意之前先实习顶岗,顶岗实习期不发放工资或补贴。4月2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招录詹圣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从5月起发放。因詹圣符合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录条件,5月28日党组会议议定,于6月转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签订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
(2)未履行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根据宁德市人社局、财政局2017年6月20日印发的《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宁人社〔2017〕152号)第四章第十条条款:“公益性岗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根据上述政策,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由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社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人员,经梳理,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以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窗口服务岗位为主,目前在岗20人。因就业补助资金政策调整,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0年5月废止《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宁人社〔2017〕152号),我局结合上级政策和我县实际,草拟《古田县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7月3日已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8月10日以县政府名义正式发文,《古田县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16〕81号)同步废止。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6.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紧不实的问题。
(1)党组未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人事变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交接不认真,收录的发文电子档未仔细核对,造成进驻前提交给巡察组的巡察整改报告与提交给巡察办的不一致情况,已责成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将错误的文档改正。二是因进驻前提交巡察组的巡察整改报告与提交给巡察办的不一致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黄艳莉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文档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人社局文书文档管理,建立电子文档信息库。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文档交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2)部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①2018年8月22日前的人社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仍未按程序要求报经县政府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宁德市人社局、财政局2017年6月20日出台《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宁人社〔2017〕152号)第四章第十条条款:“公益性岗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根据上述政策,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由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二是2020年8月10号以后严格按照《古田县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古政办〔2020〕66号)文件要求,由人社部门负责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②基层就业平台建设项目整改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0年4月2日再次下发《关于要求收回2016-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结余资金的通知》(古人社〔2020〕16号)文件,要求卓洋乡、吉巷乡、黄田镇、平湖镇、凤埔乡等5个乡镇10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站,退回2016-2017年度基层平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二是加大追讨力度,由县人社局分管带队前往结余金额较大的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村书记、村主任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截止2020年4月30日,已经收回卓洋乡文洋村、秀峰村、钱坂村、富达村、后岩村、官亭村工作站,凤埔乡和平湖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等8个乡镇事务所和村工作站的基层平台建设结余款39506.94元。四是于6月17日收回吉巷乡坂中村基层平台建设结余金额40780元,6月22日收回黄田镇双坑村基层平台建设结余金额42280元。
③存在基层服务平台未有效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把关准入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稳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宁人社〔2016〕251号)文件要求把控基层平台建设准入机制,按照上级文件进行筛选,将各乡镇提供人数再次与人力资源数据库劳动力进行比对。二是强化基层平台绩效考评工作。三是对基层平台日常工作业务加强指导,以使基层服务平台有效发挥作用。截止2020年7月,所有基层服务平台都已开展业务工作。
④虚增平台工程费用、项目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分管领导组织业务部门人员深入黄田汶洋等5个村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黄田汶洋村、大甲前桃村确有虚增项目工程费用,已收回黄田汶洋村、大甲前桃村虚增项目工程费用3511.43元。二是针对具体存在的问题向当地政府反馈,要求存在问题的村级工作站做出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求全县各平台建设点建立固定财产登记制度,进行财产登记、领用,明晰产权。同时做到设备复位,加强管理。四是因虚增平台工程费用、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对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古人社〔2018〕73号)和《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古人社〔2019〕52号)规定贯彻落实,力争平台项目建设更加完善。
⑤存在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古田县人社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督查检查,要求城居保中心今后规范领用清单,完善材料发放手续,大额开支提交集体研究。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分管领导每季度重点监督检查。三是因存在边改边犯问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曾建辉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1)县技术工人交流中心就业资金用于日常公用支出50.19万元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2015年12月县委编委会已将古田县技术工人交流中心机构撤销,其职能和人员并入古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二是理顺职责,2015年起古田县技术工人交流中心就业培训项目划归古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古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成立就业专项资金专户,职业培训经费已列入就业专项资金专户核算。
(2)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用于招待费、小车费用等21.80万元未作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人社局在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成立了就业补助资金专户,避免了日常经费与专项资金的混用情况。二是自就业补助资金专户建立以来,已经做到了就业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每年接受审计监督和内控检查。三是我局也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定期督查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进一步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线索及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7人次(科级3人),提醒谈话6人次。
(一)批评教育7人次:
给予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先清,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孝英,直属支部书记江明栋、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曾建辉等5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提醒谈话6人次:
给予办公室负责人黄艳莉、财务和基金监督股负责人熊黄华、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办公室负责人郑建雯、财务江能胜等5人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公用经费外借未收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闽剧艺术中心历史遗留问题诸多,且因受疫情影响,资金筹措更加困难,为妥善解决闽剧艺术中心欠费问题,需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目前县文旅局已梳理形成解决方案汇报材料,待宣传部审核后报县政府专题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跟踪配合县文旅局解决县闽剧艺术中心历史欠费问题;二是继续督促县文旅局和县闽剧艺术中心筹措资金,归还欠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前完成整改。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我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巩固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行动自觉,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作风,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自身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管理中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2028;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90号;电子邮箱:gtldj@163.com。
中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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