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田县商业系统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22日至8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商业系统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促进商业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始终坚持党总支负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负领导责任、承办股室和下属单位负直接责任,全系统共同参与,同心协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陈世波为组长,副总经理吴有为、陈烽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三)目标要求。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4类27项问题,突出重点,立行立改,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注重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作风问题相结合、解决共性问题与解决个性问题相结合、解决眼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相结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认真“回头看”,全面“再体检”,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动全系统党建和业务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商业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浮于表面,没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存在应付、造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6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加强学习,对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授课提纲结合当时的授课内容进一步完善具体内容。二是黄宗孝同志已重写个人发言材料,林春同志已重写个人发言材料、心得体会。三是制定《中共古田县商业系统总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端正学习态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关于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领导及下属各企业负责人切实提高认识,把国企改革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企业现状,及时请示上级,适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商业企业改革思路,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同时,通过优化整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国有商业企业,目前剩余五交化公司、百货公司2家下属公司还未上报改制初步方案。二是因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有为在2020年4月14日的会议上作自我检查。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古田县商业总公司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重大风险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二是关于屠宰场收支缺口问题,已请求县政府拨款扶持屠宰场生猪屠宰项目,并通过提高生猪代宰费增加收入,补足运营资金缺口,确保我县肉食品正常供应及物价基本稳定。三是关于店面多次流标问题,对全系统店面进行梳理,列出招投标时间,提前开展网点出租招投标工作,目前对各网点出租招投标时间原则提前至半年以内,最大限度减少因多次流标造成的网点出租空档期,减少租金损失。
4.关于落实污染防治态度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15日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环保整改通过县级验收,2019年12月19日通过市级验收,2019年12月20日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账销号工作,进一步巩固好环保整改成果,维持好屠宰场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因落实污染防治态度不够坚决的问题,对食品公司负责人陈盛淦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认真检视商业总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对2017-2019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进行重新梳理。二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会议(2020年3月11日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商业总公司总务陈景铭开展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4月8日、4月14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行文。
7.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调整制定《古田县商业总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职责。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相关情况,列入班子会议重要内容,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企业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具体讨论研究。三是总公司领导班子提高认识,已于2020年4月14日根据不同岗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并规范做好谈话记录。四是因“一岗双责” 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有为在2020年4月14日的会议上作自我检查。
8.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延伸抽查下属企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制定《古田县商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严肃纪律强化干部作风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2014年以来商业系统被纪律处分党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建立台账,对发现处分党员未在总支会议上进行通报的,商业系统党总支已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会议进行通报。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安排《古田县商业系统总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表》,每月通过党员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多形式开展学习2次以上,并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已制定《中共古田县商业系统总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加大理论学习研讨力度,完善学习签到表、会议记录及个人学习笔记等。三是结合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等,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
10.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糖业烟酒公司、五交化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自查,经自查,糖烟酒公司于2016年6月、2016年8月召开党支部会议分别向参会的下岗、退休党员发放补贴两次合计3000元,因参会党员均为下岗、退休党员,生活困难,无法退还;五交化公司于2015年7月、2016年6月、2016年8月、2016年12月、2017年6月分别召开党支部会议向参会的下岗、退休党员发放补贴合计3900元,因参会党员均为下岗、退休党员,生活困难,无法退还。二是五交化公司已清退职工丁文光2014年1月-2017年9月领取的点心费1350元。三是饮服公司已通知雷珩同志清退单位缴交的“五险”4715.42元,因其家庭困难,无法退还。四是已修订完善《古田县商业系统内部财务管理若干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下属企业薪酬福利管理。五是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糖业烟酒公司经理兰久斌、五交化公司经理林昌盛、饮服公司经理邱天亮开展提醒谈话。
11.关于违规报销工作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糖业烟酒公司、五交化公司、饮服公司违规报销工作餐问题进行自查,糖业烟酒公司已清退2015年9月-11月3次违规报销工作餐费用1190元;五交化公司已清退2次违规报销工作餐费用825元;饮服公司已清退2014年10月-2018年9月违规报销工作餐14次共计9228.50元。二是下一步,将严格遵守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古财行〔2019〕51号)文件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把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因违规报销工作餐的问题,对糖业烟酒公司经理兰久斌、五交化公司经理林昌盛、饮服公司经理邱天亮开展提醒谈话。
1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商业总公司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商业总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7日、2014年4月10日无公函接待柘荣商业系统和宁德商业系统客人,合计金额1928元;2015年10月19日无公函接待兄弟县商业系统客人,涉及金额945元;2016年1月4日无公函接待“古田县首届翠屏湖有机鱼捕捞及烹饪比赛”福建省烹饪协会客人(评委),涉及金额790元;2016年5月27日无公函接待霞浦商业系统客人,涉及金额890元;2017年以后商业总公司均能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均附五单(即报销单,发票,菜单,审批单,对方函),2019年至今为零接待。因无公函接待问题,对商业总公司商管股股长黄维江开展提醒谈话。二是糖业烟酒公司通过对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发现2015年10月2日确实存在以工作餐形式接待平湖镇工作人员,参加人员4人,已由负责人兰久斌主动清退124元;2016年2月双休日接待湖南长沙市副食品公司一行,花费480元;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对糖业烟酒公司经理兰久斌开展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古田县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古财企〔2019〕33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3.关于无依据拨付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商业总公司2014-2016年拨付古田县夕阳红艺术团、老体协等社团组织经费,全部发函要求相关单位将钱款退回,相关单位因资金已使用,无力偿还。二是将经费拨付制度写进《古田县商业系统内部财务管理若干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因无依据拨付经费的问题,公司领导吴有为在2020年4月14日会议上进行自我检查,并对糖业烟酒公司经理兰久斌、五交化公司经理林昌盛开展提醒谈话。
14.关于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古田县商业总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对福州体检报销车费、住宿费、餐费问题进行自查,其中:商业总公司应清退1420元,已清退6人共1115元,未清退2人共305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饮服公司应清退3762元,已清退9人共3078元,未清退2人共684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五交化公司应清退2072元,已清退6人共1554元,未清退2人共518元,其中1人已故,1人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食品公司2014年福州体检发生车费、餐费共计1420元,已清退3人共503元,未清退5人共917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三是饮服公司已清退2名干部2016年2月重庆探亲费3216元。四是商业总公司已清退8人违规报销领取的相关补贴共1120元。五是因违规报销费用问题,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有为在2020年4月14日会议上对该项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并对五交化公司经理林昌盛、饮服公司经理邱天亮、食品公司经理陈盛淦开展提醒谈话。
15.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古田县商业系统内部财务管理若干暂行办法》,并于2019年8月28日邀请专业财务人员做专题讲座培训,今后每年举办一次讲座,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商业系统财务内控制度,全面实行内审监督,明确违规责任,落实失职问责制。二是关于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完整问题,商业总公司财务已对2018年9月转账县法院6800元款项进行重新审核,补其相关材料;饮服公司对2014年-2018年普遍存在列支工资、费用等无经办人、审核人和领导签字的情况进行核实补签。三是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经与财政、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商业总公司2018年8月27日收吴振国租金108000元,开具的租赁发票是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号:00385597),并按实申报纳税。2020年1月,已开通税务税控发票使用,进一步规范租赁票据使用。四是因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完整、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商业总公司财务股负责人潘雪琴、饮服公司经理邱天亮开展提醒谈话。
16.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现金问题进行自查,其中:商业总公司2015年补发2014年节日慰问现金问题,已清退10人共5650元,未清退3人共1695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饮服公司已清退10人共3000元,未清退3人共900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百货公司已清退3人共2400元,未清退10人共7000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糖业烟酒公司已清退5人共1000元,未清退3人计600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二是对违规补发福利问题进行自查,百货公司已清退3人共600元,未清退10人,均为退休职工,合计2000元,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三是关于违规购买服装问题,糖业烟酒公司应清退15445元,兰久斌、曾昭武等5人已清退4975元,未清退15人计10470元,均为下岗、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饮服公司应清退2255元,已清退9人共1845元,未清退2人共410元,均为退休职工,因生活困难无法退还。四是关于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问题。糖业烟酒公司兰久斌、曾昭武等5人已清退897.5元。五是已建立《古田县商业系统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关于规范工会票据审计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宁工审(2012)14号)文件,规范票据使用。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精神,规范工会开支。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会计监督,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有章可循。六是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对商业总公司工会主席林春、饮服公司工会主席宋江华、百货公司工会主席丁新源、糖业烟酒公司工会主席李文皓4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店面出租未按规定进入平台招租问题,经自查,饮服公司其中11间店面有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1间位于解放路187号(原忆家商务宾馆总台),总台的面积只有5.1m2,因与解放路187号二至五层属于同一网点,且连接消防楼梯,经班子研究同意,隔壁店面租金每平方的1.5倍计算租金,合并给二至五层经营者经营;1间位于解放路198号永福楼第三层,2014年3月12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因无人投而流标,经公司班子研究同意,饮服公司在玉田在线发布招租信息,在原标底1.5万元的基础上加价1000元,以1.6万元的租金出租。二是关于酱油厂2013年10月以来7处店面、仓库以议标方式收取租金277700元问题,经查,酱油厂2012年按照县政府要求将厂区改造成小车停车场后,至今未确定后续建设方案。为填补资金缺口、维持企业稳定,鉴于停车场建设方案未定,经酱油厂班子研究,决定将剩余房屋以议标的形式短期临时出租,并与租赁户约定可随时终止合同并在10日内搬出。由于停车场建设方案长期没有动静,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固定资产出租的规范要求,酱油厂逐步将房屋放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3年的期限招投标,仅留门房仍以短期临时出租的形式以便随时收回应对不时之需。2020年酱油厂把门房和其他到期店面一起放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实现平台招投标全覆盖。三是关于不合理出租房产问题。对商业总公司19处原商业局旧宿舍、开间等房产出租给个人居住情况,进行重新摸底,1处店面(北园新村15幢新秀路第四开)为商业系统职工遗属安置,租金参照相邻网点投标价按时收取;其余18处均为职工宿舍,其中食品厂宿舍因安全隐患整改目前7处均已全部搬离,商业局旧宿舍仓库1处已清退,剩余10处宿舍现已按时收取租金。四是建立《古田县商业总公司固定资产出租统一招投标制度》,对单位资产进行再次梳理,更新台账,进一步强化商业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古田县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络公开竞价招租,实现阳光操作,最大限度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1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项目实施过程有瑕疵的问题。经自查,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闽建筑〔2015〕36号)通知要求,古田县食品公司屠宰场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和屠宰场污水池配套项目分别于2017年5月15日和2017年10月9日组织开标,且分别于不同时间随机抽取产生评标专家,有存在相同概率的情况。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闽建筑〔2009〕16号)文件规定,上述两个项目是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价进行报价,所以存在投标单位报价一致的情况。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闽建筑〔2009〕16号)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建设。二是关于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古田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绿化提升项目和新丰河步行道围墙项目其他两家竞标公司投标材料已收集归档。禽类车间修缮项目按已参加验收会议签到表,完善验收报告各单位人员签字盖章资料,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请求上级部门配齐党总支书记,适时召开党总支换届选举会议。二是因商业系统现有人员管理模式为“只出不进”,员工年龄老化,且无新入职人员,导致长期未发展党员。已加强下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商业系统下属各支部于2019年11月均已按时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支部班子。
20.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党费收缴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按党费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按时在公开栏公示后,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费收支情况。二是请示上级党委,对下属公司党支部退休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生活困难党员适当降低党费缴纳标准或减免党费。
21.关于领导班子存在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古田县商业总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对现有班子成员进行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商业总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要求配齐公司领导班子。
22.关于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古田县商业总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会议研究事项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2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选人程序,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备,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从严监督管理,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二是商业系统从2012年起按照县政府会议精神,商业总公司下属单位在岗人员“只出不进”,几年来由于工作人员自然退休减员且没有安排下岗职工上岗,只能通过劳务公司派遣来保证下属单位正常运转。通过自查,商业系统共有劳务派遣及临时人员共21名(其中劳务派遣10名,清洁工6名,政府安排残疾人员1名,临时人员2名,精准扶贫人员1名(已解除劳务合同),长期借用在外单位人员1名(已解除劳务合同),目前已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所有清洁工人签订外包服务合同,保持同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另长期借用外单位开车的1名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19年9月份解除劳动合同。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11日召开商业系统所属各支部会议,重申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规范+”量化考评实施方案》,并对党务知识进行培训,各个支部已及时改正不足之处。因在职党员少,系统总支部将组织各支部党员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二是因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公司系统党总支已对林作文、黄祖务2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两人重写发言材料。林作文同志已重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黄祖务同志已重写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25.关于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未深入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古田县商业系统内部财务管理若干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下属企业薪酬福利管理。二是组织人员对糖业烟酒公司、五交化公司、饮服公司、百货公司2015年5月-2018年6月期间违规发放在职人员过节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糖烟酒公司在古商总〔2016〕70号文件出台后,仍在发放“过节费”,已清退在职人员兰久斌、曾昭武等5人过节费共计10000元。三是要求下属企业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四是因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有为在2020年4月14日的会议上作自我检查,对糖业烟酒公司经理兰久斌开展提醒谈话。
26.关于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古田县商业总公司财务制度》,规范在职职工奖金补贴及福利。二是对商业总公司超额发放绩效奖励性工资问题进行自查,经自查,李坚、黄维江等5人已清退2014年1月-2015年6月超额发放的绩效奖励性工资18000元。三是对糖烟酒公司2014年9月发放12名在职人员9月份出勤奖1200元问题进行自查,经自查,人均100元的出勤奖是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部分,未发现违规发放现象。四是因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有为在4月14日的会议上作自我检查,对糖业烟酒公司经理兰久斌开展提醒谈话。
27.关于责任制考评查摆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责任制考评问题清单中4个即知即改问题再次进行逐条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关于每月开展财务自查但领导未签字的问题,已完善相关材料,今后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没有公函问题,已进行核实并补齐相关材料,今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关于部分报销凭证会计未审核、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会计已重新审核报销凭证,规范差旅费报销。关于信访问题廉政提醒谈话记录不规范问题,已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不同内容的廉政提醒谈话,并按规范程序进行记录。二是修订完善《古田县商业总公司财务制度》,组织总公司会计对2017-2018年度费用报销凭证进行重新审核,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三是因责任制考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有为在4月14日的会议上作自我检查,总公司分管领导对责任人潘雪琴、陈世波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线索及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1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人(科级2人),提醒谈话12人。
(一)批评教育2人:
给予原商业系统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林作文,原商业总公司派驻纪检组组长黄祖务2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提醒谈话12人:
给予五交化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林昌盛,饮食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邱天亮,商业总公司财务股负责人潘雪琴,商业系统党总支副书记陈世波,糖业烟酒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兰久斌,食品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陈盛淦,百货公司工会主席丁新源,总公司机关工会主席林春,饮食服务公司工会主席宋江华,糖业烟酒公司工会主席李文皓,商业总公司总务陈景铭、商业总公司商管股股长黄维江等12人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在国企改革工作的进程中,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必须交由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职工关心、关切的问题也相继突显,存在着召开职工大会(职代会)难、职工身份转变、相关人员福利待遇、待岗职工安置、土地归属、经营权以及一些企业人员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下属企业职工有疑虑,所以国企改革进度受到影响。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下属剩余2家公司(五交化、百货公司)于2020年9月31日底前上报改制初步方案。二是总公司班子成员提高认识,进一步摸清企业现状,请示上级,适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商业企业改革思路,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商业系统现有人员管理模式为“只出不进”,员工年龄老化,且无新入职人员,导致长期未发展党员。
整改措施:一是已请求上级部门配齐党总支书记,适时召开党总支换届选举会议。二是已加强下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商业系统下属各支部于2019年11月前均已按时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支部班子。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适时开展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古田县商业系统党总支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商业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商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商业系统党总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2731;通讯地址:古田县城西街道614路381号古田饭店五楼;电子邮箱:gtxsyzgs@126.com。
中共古田县商业系统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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