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田县杉洋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7日至6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杉洋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杉洋镇党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面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到位。在2019年9月29日县委巡察杉洋镇党委情况反馈会当日,镇党委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之后,镇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经多次完善,形成了《杉洋镇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明确责任,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头上,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
(三)注重工作结合,提升教育成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坚持与全镇重点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当前工作正常推进;坚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逐项落实到位。
(四)认真督促整改,构建长效机制。镇党委书记会同各责任领导、有关责任部门定期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镇纪委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整改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了全程监督。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有序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科学发展理念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村级经济“造血功能”,开展村集体经济增收攻坚行动,通过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流转土地资源等方式,2019年度全镇2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财达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村达13个。二是结合我镇实际,拟投入75万元安排推进夏庄、溪门、浮洋等村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及生产道路的建设及修复工程。三是根据高速口设置在工业区附近的有利条件,加快宁古高速杉洋段安征迁工作进度,目前已完成分户、测量等安征迁前期工作,完成22万伏变电站工业区配套设施建设;正在进行工业企业古田县杉杨老弟食品有限公司2000万和古田县祥旺食品有限公司3000万签约,完成服务业企业福建省时光院子旅游有限公司8000万签约,完成招商引税企业古田县本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朝创工贸有限公司签约。
2.关于旅游发展战略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文武古镇·耕读人家”旅游品牌建设提升力度。已完成“游台阁”非遗文化宣传片摄制,正在与专业团队对接,全力创建“文武古镇·耕读人家”国家级3A旅游景区,提升古镇品牌。二是“文武古镇·耕读人家”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正按照县级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县大白溪工作组部署要求分步有序推进。2019-2020年总投资8200万元安排推进10个子项目建设,2019年总投资4000万元实施完成古镇古街(北区)修复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古镇主街市政工程与电力缆化工程、古镇主街立面改造工程、古镇主街市政工程(电力缆化工程)等4个子项目,古镇建设已取得突破性进展。2020年还计划投入4200万元建设古镇武术演艺场建设工程、古镇古城楼建设工程、古镇主街和古街立面景观提升(含夜景)工程、古镇古民居修复保护工程(茶叶站修复)、古镇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古镇古建筑场馆布馆项目等6个子项目,进一步完善古镇建设层次。三是环大白溪旅游公路中杉洋至同源(上院)已于2015年竣工通车;“梨溪路”已通过竣工验收;同源(上院)至白溪段正在进行财审、准备招投标;鹤塘溪边至白溪草场段已完成设计及可研报告,但因涉及生态红线、农保地等情况较多正在报批中。
3.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区分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建专题会议等不同性质会议作用及参会对象,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并坚决予以贯彻实施,在干部人事、重大项目等事项讨论中做到逐个审议和表决。杜绝出现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和非党委委员参与研究决定党内有关事项的现象。二是推行党委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度,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把党建工作作为平时到村督办工作的必查项目,组织村干部47人次到金翼村等党建示范点开展异地教学,开展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共领办党建项目27个。三是按照基层党组织“四个标准化”达标评分表作为各党支部年终量化考核的重要参考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固定每周一晚上召开镇党委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问题,在会前充分做足沟通酝酿等工作,不成熟的议题不提交上会,临时起意增加的议题不予以讨论研究,做到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效率、改进会风。二是组织班子学习了《杉洋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议事时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三是会议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会议结束3日内整理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对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杉洋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做到学深悟透。二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每天登陆学习强国APP加强理论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定期通报。三是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督促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政治觉悟,及时认真写好学习材料及心得,杜绝抄袭现象。四是深入自查今年来党员干部学习材料及学习心得,对发现疑似抄袭的内容督促改正,并由相关分管同志对其进行口头批评。五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6日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会、11月12日全镇各项工作推进会上均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进行了学习,并在11月14日召开杉洋镇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会上进行深入研讨,还通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新思想我来讲”主题宣讲活动等形式,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好、贯彻好。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完善《杉洋镇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杉洋镇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提醒制度》《杉洋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杉洋镇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杉洋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引导制度》等相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于2019年10月29日上交了2019年1-10月杉洋镇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11月28日对我镇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做出总结并上报。二是制定完善《杉洋镇党委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指定专人做好镇公众号《文武古镇耕读人家》日常维护工作,更新镇情概况,剔除无实际意义子栏目,做到每周至少更新公众号文章1次,实行严格的三审制度,提高内容质量。三是按照上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已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修复更新陈旧公开栏,并严格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时限要求,自巡察反馈以来,已经公开25期内容。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按照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公示。
7.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签到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签到制度,现签现收,杜绝出现事后补签的情况发生,对因故未能参加中心组学习的班子成员应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进行书面报备。二是针对宣传委员缺席中心组学习会次数较多和签到表与参会情况不符的问题,对镇党委宣传委员陈丹同志和原镇党政办负责人、现镇党委组织委员冯燊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优化组织设置和强保障、强队伍、强服务标准破解软弱涣散难题。对善德村村主干进行谈话,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划片分区包干形式,形成以竞争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村两委团结,逐步形成互促互助的良好氛围。同时,依托处级领导干部和县直机关单位挂钩帮扶制度,选派了2名优秀机关干部到横山、康宁两个2019年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任职第一书记,制定个性化整顿转化方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目前已完成整顿转化。二是加大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的消除力度,“一村一策”实行备案销号管理,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2019年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29人次,择优发展党员9名,8年未发展党员的湖里村已发展1名积极分子,按照上级要求及发展党员程序,力争2020年全面消除三年未发展党员村。三是已对全镇各党支部党员人数进行摸排,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我镇需调整为党总支的有岭里村党支部。目前已形成岭里村党总支调整方案,正在筹备党员大会,将在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岭里村党总支的调整工作。
9.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党员流动管理机制,要求各党支部进行自查梳理并上报各自支部的流动党员。目前,已摸排全镇流动党员720名,主要流向地为福州、宁德、罗源等地。针对流动党员聚集地较为密集的福州市依托镇驻榕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点,并指定两名党员为联络员。二是对镇综治支部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李燕由支部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其因长期不在岗被镇政府于2018年解聘事业的情况,将其党组织关系迁往其目前工作单位。三是已对现有党员档案按照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进行分类保存,重新制定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已下发各支部党员档案缺失名单,督促各支部收集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党员身份认定。目前,已对缺失档案的482名党员进行初步建档,通过“党员e家”平台等手段确认入党信息,收集佐证材料。已对2017年以来新发展、转正的所有党员档案重新逐份检查核对,并补充完善,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及时填写完整相关发展党员材料。四是由镇组织委员带领相关人员分别于9月25日-26日以及12月下旬对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第三、四季度常规检查,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并扎实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会前督促各班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并报主要领导审阅,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充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直视问题,制定出有效的整改措施。二是对镇党政班子成员2016-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材料中发现问题已及时督促完成修正。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不可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使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股级干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10月9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涉及11人的股级干部推荐和调整方案,加强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二是在对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合理轮岗调整,例如将11年未轮岗的社会事务办主任轮岗至镇综治办任常务副主任。三是对编外人员实有数超出控制数的情况,研究制定清退、裁撤计划,逐步消化到位。目前,已解聘凌旭、周孝赐、王良栋、黄雯霞、陈美玲等占用控制数的编外人员5名。同时,加强对编外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形成能进能出机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立即进行清退,目前已清退16200元。二是通过自查梳理出违规领取环保下乡补贴人员9人,涉及金额36930元,目前已收回25095元,因个别人员调离本单位或已被辞退,其涉及违规资金暂无法追回。三是已于2019年11月19日全部收回镇计生办2015年超标领取的县内出差伙食补贴900元。四是时任白溪村挂职党支部书记已退回相关违规补贴9600元。
13.关于无依据赞助数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对拨付给社团组织的财政资金开展自查,目前已收回2014-2017年无依据赞助款项59381.42元;注销杉洋镇老科协户头,其户头剩余资金25552.42元已上缴镇政府财政。其余款项因部分社团注销或赞助社团资金已被使用无力偿还无法追回。
14.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各账户接待费开展自查,特别针对列支金额较大、异地接待费用、无公函接待、节假日接待等情况分类梳理,对不规范开支已由党政办通知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清退。二是完成2017年6月-2018年存在无公函接待112次整改,已补充相关公务接待佐证或说明材料。三是明确规定不得在政府食堂以外的地方进行公务接待,对异地安排工作餐、异地接待问题开展回头看,暂未发现2019年有新增相关违规问题。四是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和金额超标问题,14名相关责任人已清退超标部分费用5349元,对尚在本单位的经办人之一陈隆烨进行提醒谈话,并对现任镇财务室、党政办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执行公务接待,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进一步细化杉洋镇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做到“先审批、后接待”,细化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做到“四单”齐全,严控“三公”经费。
15.关于车辆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杉洋镇后勤车辆管理制度》,现有两部公务车辆分别指定专人驾驶和日常管理,做到一车一卡、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二是经查2014-2017年镇计生办下乡出差以私车加油发票报销36次计8500元为计生办下乡等公务使用目的,但因报销不规范,以私车加油发票进行报销。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手续不全、材料不全、以私车加油发票报销等报销情况出现。三是针对2014-2018年存在节假日加油情况,经查因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脱贫攻坚等任务繁重,在节假日经常需要使用公务车辆下乡开展工作,故存在节假日给公车进行加油情况。在今后使用过程中,我镇将尽量安排在工作日给公车加油。四是已加强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制度,建立台账,列明维修车辆牌号、维修项目等内容,确保车辆维修能够规范列支。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并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工作,形成固定资产台账。二是2015年购置速印机已无法正常使用,目前已封存在仓库,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要求进行此类物资采购。三是超标配置的办公设备已放置在公用场所使用。
17.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企业站收华祥苑租金230664元、投标报名费30600元,公车(闽J1233F)拍卖72500元,公车(闽A1255J)拍卖82400元,均已于2019年11月15日上交县财政。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督促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时间还款。三是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职责,保证现金规范化管理,超过千元以上的用银行转账支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工作情况及部署年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二是督促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每年至少2次的谈心谈话计划表,提高谈话内容质量,有针对性的向被谈话对象提出当前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我镇存在的政治意识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带头作出检讨。
19.关于镇纪委监督执纪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支持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切实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配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在全镇除党政班子外的11名行政编制干部中,选拔2名30岁以下本科学历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同时进一步明确包括镇纪委书记在内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分管负责其他工作和包村。二是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加强自办案件。2019年党纪政务立案4件5人,其中自办件3件4人。三是在保证信访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加快信访核查进度,在积极消除信访积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当年度的信访件办理工作。截止目前,于2018年遗留的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2019年共收到信访举报件5件,已办结3件,1件正在办理,另1件已提级办理。
20.关于抓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不够得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镇经管站人员,聘请专门的财务公司负责各村财务凭证及账务管理,并召集各村主干、报账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对核销手续不齐、白条等不符合会计管理规定的财务凭证一律不予入账核销。三是镇纪委结合“村账镇管”工作,每月对各村财务凭证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并督促予以更正。对每月督查以及离任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后坚决予以严肃问责。目前已完成善德村存在问题的核实工作,对其中涉及的2名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1.关于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力度,确保今后救灾资金发放做到手续规范、时效强化、严禁挪用、避免沉淀。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60号)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和推进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闽应急办〔2019〕23号)要求规范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及申请审批发放程序,对2014-2016年涉及改变救灾资金用途数目较大的杉洋村村委会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行立改。三是已对应急救灾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使其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应急救灾相关政策和流程。四是经查,发放不及时的106万元救灾资金现已发放到位,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的管理,做到及时拨付,并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2.关于其他惠民专项资金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各村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古林〔2017〕142号),督促各村及时发放滞留在村账户的生态林补偿金,确保专项专用;加大台风应急资金、防寒抗冻补助资金等的发放力度,规范手续、强化时效、严禁挪用、避免沉淀;督促各村加快污水管网及改水改厕进度,按完成进度下发污水管网及改水改厕专项资金;结合我镇实际,初步计划安排夏庄、溪门、浮洋等村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及生产道路的建设及修复。二是督促各村按照古林〔2017〕142号文件要求,将属于村民个人的补偿金发放到户,属于集体的补偿资金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和规划管理,开源节流,减少不必要开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税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加强各专项资金账户的管理工作,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对存在的借款情况,予以协调偿还。
23.关于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扶贫办及时联系县教育部门,对洪湾村1人学前教育补助进行重新核实,已将相关补助落实到位。针对此事,已对洪湾村原党支部书记余可光和镇扶贫办干部何湧荣二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立即对造福工程资金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核实,已将未落实到位的叠加补助资金共8000元发放到位,并对原镇扶贫办干部余柳芳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大扶贫资金用途监管,已配合镇信用社追回利洋村该户贫困户小额信贷5万元;东吉村用于保洁员工资与公益性岗位支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已进行调整并整改到位。
24.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仍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印发《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及《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至各村,加强我镇农村项目管理方面知识学习,进而提升村干部对项目流程规范化的认知。二是加强项目防腐意识教育。组织专题学习会,通过案例通报,相关法纪学习等,在项目营私舞弊的预防上下功夫,不断增强镇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委托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杉洋村十二中路拓宽工程、珠洋村公厕修建工程进行第三方审核,委托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东吉村公路救灾应急护坡工程项目进行第三方审核。目前,第三方审核公司已完成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目前已具审核报告,正在按流程办理。四是强化项目工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督促做好村务公开工作。针对中标后未进行公示的坂斗村光伏发电项目、坂斗村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等工程重新进行公示。针对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坂斗村老人活动中心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东吉至芹尺水泥路拓宽、牌坊、村内建设工程等将工程实施、结算、审核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工程情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1件,目前已办结1件。
针对巡察移交线索及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2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党纪立案1人,政务立案1人,批评教育5人(科级2人),提醒谈话14人。
(一)批评教育5人:
给予杉洋镇党委宣传委员陈丹、杉洋镇党委组织委员(原党政办负责人)冯燊、杉洋镇政府出纳(原镇扶贫办干部)余柳芳、原党支部书记余可光和镇扶贫办干部何湧荣等5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提醒谈话14人:
给予杉洋镇利洋村党支部书记李深福、杉洋镇楼下村党支部书记余养强、杉洋镇溪门村党支部书记李建安、杉洋镇浮洋村党支部书记许守洪、杉洋镇芹尺村党支部书记黄林飞、杉洋镇白溪村党支部书记余云智、杉洋镇洪湾村党支部书记余可光、杉洋镇杉洋村第一支部党支部书记李良、杉洋镇杉洋村第二支部党支部书记余增库、杉洋镇珠洋村党支部书记许广城、杉洋镇松洋村党支部书记余泽纯、杉洋镇东吉村党支部书记林能雅、杉洋镇湖里村党支部书记林春基、杉洋镇卫计办主任陈隆烨等14人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领取违规补贴的干部大部分都已调离本镇,催缴难度比较大,部分违规补贴已清退至镇政府账户,剩余违规补贴仍在清退中。
整改措施:镇党政办将继续加大催缴力度,通过电话、短信及同事转告等多种方式,要求将违规发放的补贴及时清退至镇政府账户。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杉洋镇党委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镇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发展正能量,促进杉洋各项事业新提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已完成以及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不再发生新的不符合程序的矛盾和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抓好整改和健全制度相结合,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贯彻整改全过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建立健全长效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后续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勇毅笃行的稳劲,推动全镇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920186;通讯地址:杉洋镇西门新街10号;电子邮箱:syzf352266@163.com。
中共古田县杉洋镇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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