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新闻网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21 11:2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4日,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对我院党组开展巡察,2018年4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

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向我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郑其文任组长,党组成员刘望前、陆荣、郑晟劲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三个整改工作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讨论会6次,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针对反馈指出的六个方面问题开展调查分析,制订《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过立行立改、整顿作风、建章立制等措施,把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细化,明确具体的责任机构、责任人、监督机构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各整改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召开党组专题剖析会,所有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分析问题原因,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注重从整改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整改过程中,建立长效机制10项。21个问题全部整改,共廉政提醒谈话84人次,批评教育6人(科级4人),清退、扣发各类款项10.52万元。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院党组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和抓落实不够的问题:2018年6月7日,院党组召开会议重新梳理班子成员分工,党建工作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望前同志具体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秉春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延冠同志具体负责落实,并形成党组正式文件下发各内设机构。

(2)关于提交党组议定事项把关不严的问题: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上党组会的议题由办公室汇总把关,上报党组书记审核确定后,提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从4月18日以来,各内设机构按程序提交办公室把关议题18个,党组书记审核确定议题14个,共召开党组会9次。

(3)关于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党组书记听取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较少的问题:今年以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共5次。2018年开始,党组书记坚持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落实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将汇报材料报党组存档备案。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2018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制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6月7日,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究通过《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6月7日的党组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落实,已开展党组专题研究讨论办公大楼双电源改造工程,将符合职务与职级并行条件人选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等,目前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且均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

3、关于整改落实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对于上级要求整改的问题存在整改不到位现象的问题:巡察开展后,我院严格执行《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并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无公函及私人活动不接待,规范职级接待标准、用餐次数和陪餐人数。

(2)关于2016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现象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我院每月对财务开展一次自查, 1-4月份,共开展4次财务自查,查出5个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从4月份起,按要求定期向党组报告财务自查情况。二是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三是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8次,班子成员与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谈心谈话11次,各内设机构与检察人员谈心谈话65次。四是纪检组督查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核查涉案财物及重要节假日公车入库情况。

4、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月28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6月7日,研究制订《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8年以来,党组中心组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建立考勤、考核、通报,档案和问责等制度,形成详细的学习档案。2018年1月,综合支部、刑检支部、自侦支部先后开展1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专题讨论会。

5、关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表现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个别党组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及时向本单位党组和纪检组报告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古田县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移风易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将专项治理工作对象扩大至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并纳入纪检监察监督范围。

(2)关于部分院党组成员未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重新计算每个党员的党费收缴标准,并分两次对三个支部65名在职党员补足从2008年1月至2016年9月的党费,总计73716.2元。按照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5月份开始,每个党员已按照新的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关于对党建工作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8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3月1日,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担任组长;6月7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落实党建工作,并配备1名同志专门负责党建日常工作。二是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员大会,并踊跃发言,同时,认真备课,按照拟定的课题、时间上好党课,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19次,支委会18次,上党课1次。三是党总支和各支部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拟于下半年进行换届,调整充实、配齐配强班子成员。

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八个必谈”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检察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2018年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4人次,任职谈话11人次,并形成手写谈心谈话记录。

8、关于民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19日,院党组严格依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的程序、步骤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一是所有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特别是针对我院3起违纪违法案件,主动对号入座、认领问题,并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直面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民主生活会后的整改措施经主要领导审阅并公示,整改结果向全院通报;四是2018年2月,针对2017年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逐人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9、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制订《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对支部工作指导的管理办法》,总支明确具体操作指导性意见,下发到各支部。三是自侦支部9名党员转隶后,总支及时指派1名总支副书记牵头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确保该支部工作顺利进行;3月下旬,各个支部先后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会前谈心谈话、个人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活动,由参会班子成员进行点评;4月份,班子成员重新检查梳理学习笔记,针对记录不完整问题进行整改补充。四是对刑检、综合支部书记苏文、张昌盛,总支常务副书记彭辉英进行批评教育。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关于党组主体责任缺位错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秉春同志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院党组针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方案等具体事项,共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5次。

1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上半年,分管领导分别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听取所分管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二是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11人次,同时督促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检察人员开展谈心谈话65人次。三是围绕“督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这三个方面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及时向院党组书记汇报,并报送派驻纪检组。

1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从严治检不力的问题:一是2018年以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4人次,任职谈话11人次。二是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各班子成员针对我院发生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自我剖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组。三是2017年9月到2018年3月,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查摆出问题41个,制定整改措施41条,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19人次,解除融资担保14人26笔。

(2)关于处置工作有一定被动滞后性的问题:一是针对本院发生的3起违纪违法案件,党组书记做深刻剖析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在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针对3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自我剖析。二是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内设机构开展1次工作检查和监督,班子成员分别参加分管内设机构的第一季度党廉专题会议8人次。三是纪检组已经开展第一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督查,形成督查情况材料。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年初召开全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以发生的3起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剖析和反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上党课,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教育。

(3)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实行指纹考勤机签到(退)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二是坚持院领导轮流带班检查制度。由院领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根据《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共计扣发相关人员加班费、绩效管理奖53057.24元。四是取消周寿恒2017年病假期间(共计7个月)的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资格,取消未严格遵守考勤记录的陈春儿2017年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的资格。

1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人员坚持开展学习,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敢碰硬有担当。二是及时向党组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对个别班子成员及时整改办公室超标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对2名职工借款逾期未还问题进行初核。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2017年以前普遍存在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并针对上级单位检查、督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二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审批程序。三是开展自查,目前已无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未附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填制不完整及餐后补单等问题。

(2)关于存在同城接待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相关费用2280元已清退。二是2017年以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工作。

(3)关于接待中使用烟酒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相关费用830元已清退。二是2017年以来,严格执行《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在公务接待中没有提供烟酒,并附有接待清单。

15、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2017年以前车辆维修费报销普遍未附车辆维修审批单手续的问题:对原行装科科长陆敏鉴进行批评教育。参照市检察院的车辆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现所有车辆的使用维修都经过报批、审核程序。

(2)关于报销私车费用的问题:立行立改,职工杨海丰报销300元油费已清退。

(3)关于报销私车车辆通行费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3次车辆高速通行费共计金额300元已清退。二是对驾驶员郑敏锋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财务报销制度。

(4)关于违规加油的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开展核查,警车闽JB073于2013年9月份报废,当时驾驶员、加油卡负责人张余星未办理余额转移手续。卡内余额有376元,其中300元于2014年4月13日下午4点给另外一辆警车加油,剩余资金已转移到主卡,张余星已于2016年7月离职。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我院公务车辆现已全部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卡指定财务专人管理。

16、关于转嫁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县政法培训中心2016年前存在提供私人餐饮有偿服务情况,2014至2016年间,共为私人提供餐饮服务20余次,收入3万多元,两次购买酒水均用于私人有偿消费。购置茶具茶叶是培训中心客房需要,所购买的茶具茶叶均摆放在客房里,供入住客人使用。二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17、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差旅费违规报销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核实,当时部分驾驶员单次没有及时报销,而是积累多次后再进行报销,以至于出现报销凭证上的出差时间、地点与车辆通行费凭证不符的现象。二是对原行装科科长陆敏鉴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16年下半年已经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安装了ECT(高速闽通卡),定车定卡使用,不再单独报销车辆通行费。

(2)关于出差超标住宿报销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核实,2017年2月14日至16日,干警余根新、黄张媛到市检察院参加2016年度工资统计报表汇审工作,在宁德西方财富酒店住宿3天,每天268元共计804元,但由于酒店开票员的疏漏,票据上错误注明为一天804元。二是对原财务室会计黄张媛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四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审批手续。

(3)关于干部职工借款逾期未还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两名职工已退还借款34000元。二是由纪检组牵头组织人员,对两名职工借款逾期未还事项进行初核。三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4)关于误餐费列支数额大、报销混乱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自查。从2017年9月起,我院严格执行省检察院要求各市、县检察院暂停列支误餐费的通知,不再列支报销误餐费。

(5)关于干部重复领取办案误餐补贴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办案人员在办案工作区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讯问、询问时,因工作需要分批次外出就餐,而在处理办案误餐费时,由一人统一签字报销。从2017年9月起,我院严格执行省检察院要求各市、县检察院暂停列支误餐费的通知,不再列支报销误餐费。

(6)关于违规发放临聘人员电话补贴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郑敏锋、李广文各清退电话补贴100元,陈巧莺清退电话补贴80元,共计280元,其余3名临聘人员现已离职。二是现已停止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电话补贴。

(7)关于违规报销电话费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人员退还报销的话费,已清退费用13078.8元。二是加强对各类费用报销的审核审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8)关于报销手机上网费用的问题:一是经过调查核实,因保密安全的原因,我院连接外网的电脑数量有限。因工作需要配备4个无线上网卡,且无线上网卡与电信部门提供的专用手机号码绑定,由行装部门负责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统一报销入账。二是在安装网络光纤后,无线上网卡已经全部取消停用。目前,没有配备使用无线上网卡。

(五)选人用人方面

18、关于干部调配使用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检察业务的特点、人才成长规律以及队伍建设要求,让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在相应类别内轮岗,如控申科科长于2017年7月份调整到案件管理办公室担任员额检察官。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18年以来,我院共选送19批11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三是积极落实干警政治待遇,积极向县委推荐表现优秀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2017年我院共提拔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3名。

19、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福建检察院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要求:在招收聘用制书记员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现有聘用的人员,妥善解决好现有已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已健全完善《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制人员的招收必须经过党组研究决定,同时向上级院报备。

(六)廉政风险方面

20、关于退休干部、干部直系亲属入股电站的问题。

整改情况:退休干部和干部直系亲属入股吉巷龙潭际水库电站有关股份,现已经全部退出。

21、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项目的负责人、原行装科科长陆敏鉴开展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古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院党组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讨论研究,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坚决纠正违规现象。三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公大楼双电源改造工程事宜,工程的造价、监理等事项均提交党组研究决定。

下一步,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党组书记负总责,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班子成员担负起“一岗双责”,做到检察业务与全面从严治党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纪检组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年底,将检查考核各内设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环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对整改方案要求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要坚持执行并持续跟踪,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要以这次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更好地服务保障古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2236010;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168号古田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jcy3710010@126.com。

                                         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