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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婚丧喜庆活动的通告

2019-07-23 17:0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风气,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婚丧喜庆活动应当守法、文明、节俭、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禁婚丧嫁娶在公共场所占道搭棚设宴、摆放充气拱门、搭设灵堂灵棚等,禁止使用电子花圈或相同性质的电子产品,花圈应有序摆放,不影响交通和邻里通行。

  三、严禁在政府、银行门口搞乔迁仪式,禁止乔迁仪式时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以及沿街燃放鞭炮、使用高音喇叭等扩音设备扰民。

  四、宗教祭奠仪式提倡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在家中举办祭奠仪式的,道士(佛教的僧侣)控制在5人以内,仪式持续时间一律不得超过1天(8:00-12:00、14:30-20:00之间)。禁止无道士证(戒牒、僧伽证)人员主持祭奠仪式,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扩音设备、燃放鞭炮和其他扰民行为。

  五、治丧乐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乐队奏乐时间限定在7:00-12:00、14:30-20:00之间。

  六、出殡送葬车辆应当控制在5辆以内(含殡仪车辆、乐队车辆、运送花圈车辆),不得租用非法营运车、非法改装的花车、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严禁在城区及集镇所在地燃放鞭炮、抛洒纸钱、播放高音喇叭(除遗体启运离开灵堂时及火化后骨灰运回家中,允许燃放少量鞭炮外)。倡导亲友自行前往殡仪馆吊唁,避免因出殡队伍过于庞大而阻塞交通,造成不良影响。

  七、严禁非法建造和翻新坟墓,倡导文明、节俭的治丧新风,厚养薄葬,不讲排场不攀比,提倡花葬、树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置方式。

  八、对操办婚丧喜庆公司、中介组织或人员,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共同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九、请广大市民自觉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县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处理。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3801909(工作日上班时间)

  古田县公安局 古田县民政局 古田县城市管理局

  古田县民族宗教局 古田县林业局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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