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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积极培育地方优秀传统文化项目

2017-03-06 15:33

  为充分挖掘、保护、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促进民间优秀文化繁荣发展,一年来,我县积极试行扶持奖励民间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意见,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县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016年扶持的奖励和补贴项目为古民居项目6处、展示馆、俱乐部项目5处、省级历史名镇(村)6处、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5处以及乡土文学作品集《故园深深情满怀》、文化馆地方丛书《凤都篇》与第八届全国村歌大赛金奖村歌——《美丽的邹洋,我的家》等其他文化项目,同时奖补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与艺术协会会员57人,各奖补项目资金达467万元。

  根据意见要求,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奖励民间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重在培育民间文化社团及人才,对新批准登记的民间文化社团给予奖励,对省级、国家级文化社团会员等,入列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省级以上的传承人给予一定奖励。引导民间资金建设文化设施,每年安排100万用于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新建、修缮、改扩建纪念馆、展览馆等,并免费对外开放。扶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鼓励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古民居进行修复,并免费对外开放。鼓励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除此之外,鼓励民间文艺精品创作,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给予奖励,鼓励文艺社团及个人会员出版发行宣传古田文化的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作品。活跃民间文化活动,鼓励民间文化社团、文化企业、个人到省级以上自由或参加现场古田文化的展览等活动。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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