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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给47位参合农民发放大病保险补偿金

2016-05-19 10:06

  5月13日下午,县卫计局组织慰问我县部分重病患者,并为参合群众送上大病保险补偿金。

  余年春是杉洋镇宝桥村人,2015年,为了治疗宫颈恶性肿瘤,她总共花费了382072.38元住院医疗费,当天,县卫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她家,为她送上了82482元大病保险补偿金。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我县于2015 年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对经新农合基金常规住院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参合患者,大病保险再按75%的比例分段进行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覆盖全县广大农村的“新农合”制度,让广大“参合”农民受益匪浅。

  当天,县卫计局工作人员还给鹤塘镇南阳村、灵龟村、溪边村的参合群众送上了大病保险补偿金。据悉,此次全县共有47位参合农民获得大病保险补偿金,补偿金额达2824419元。

  魏 薇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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